嫁出的女儿有义务赡养娘家人吗

时间:2024-05-28 10:49:21
嫁出的女儿有义务赡养娘家人吗

嫁出的女儿有义务赡养娘家人吗

嫁出的女儿有义务赡养娘家人吗,在中国的许多农村地区,当地的一些传统风俗认为赡养老人的责任主要应该由儿子来承担。女儿已经嫁出去了就不用负责赡养义务了,对此有疑惑的人可以来了解一下嫁出的女儿有义务赡养娘家人吗。

  嫁出的女儿有义务赡养娘家人吗1

女儿出嫁后仍应赡养父母。我国的传统思想是养儿防老,重男轻女。尤其是农村中的老人,自己也认为赡养老人是儿子的事,在老人遗产的继承上、家庭财产的分割上都是儿子有份,女儿没有的,这种观念是错误的。在这样的观念支配下,一些女儿尤其是已经出嫁的女儿,往往忽视对父母的赡养义务。女儿同样得到了父母的抚养,应平等地享有权利,承担义务。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,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。也就是说,在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上,男女是平等的,不因女儿出嫁而取消她的赡养义务。

二、相关赡养法规

《民法典》(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)第二十六条,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、教育和保护的义务。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、扶助和保护的义务。

第一千零六十七条,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,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,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。

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。

第一千零七十二条,继父母与继子女间,不得虐待或者歧视。

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 ……此处隐藏1110个字……就会导致子女错误地认为,分家析产是子女赡养老人的前提。一些子女以父母偏心眼儿、分家不公为由拒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;一些子女认为应按财产的份额确定赡养义务,多得财产多尽义务,少分财产少尽或不尽义务等等。这些认识都是错误的,与法律也是相悖的,因为赡养老人和分家析产是各自不同的法律关系。赡养是子女对父母履行的法定义务,不涉及财产问题;分家析产是分割家庭共同财产,是纯粹的财产关系,不涉及人身关系。

2、不照料晚辈不赡养。

在农村,由于子女长期在外务工,便将孩子的饮食起居、上学接送、日常管护等全部交给家中老人。如果老人们在几个子女中处理不当或稍失公平,个别子女会认为长辈“一碗水不端平”,厚此薄彼。有子女说:“父母照顾了谁家的孩子,谁就应当赡养。”言下之意,父母没有照顾自己的孩子,自己便不承担赡养义务。依照法律规定,在父母健在并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,(外)祖父母不是 (外)孙子女的监护人,对于(外)孙子女是没有法定抚养义务的。所以,以老人不照料晚辈为由,对抗自己对老人的赡养义务,这于法于理都说不通。

3、不继承遗产不赡养。

现实生活中,有的子女以放弃遗产的继承权为理由,拒绝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,这是法律所明令禁止的。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,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;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。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,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。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,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,拒绝履行赡养义务。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,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。也就是说,继承权可以放弃,赡养义务必须履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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